由各交警大队与当地教育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联合,对辖区所有中小学、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及驾驶人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不漏一校、不漏一车、不漏一人。
组织开展一次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安全大检查,严格对车辆的安全技术以及驾驶人的驾驶资格进行审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立即停运并予以处罚;对达到报废期限的,坚决报废。加强对校车驾驶人的资格审查,对在记分周期内记满12分,或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有责任的驾驶人,坚决取消其驾驶校车资格。交警部门对校车超员、超速、酒后驾驶、假牌假证、无牌无证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查严处。严厉打击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接送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