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改革一直在既定的改革清单上,而至于落地时间表和改革形式,至今仍未明确,沪渝两市开展的试点工作,效果也不太明显。
2011年1月起,上海和重庆作为两个试点城市,开始了全国房产税改革的先锋。上海房产税试点,主要针对本市居民家庭在当地新购且属于该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家庭人均居住面积超过60平方米的,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购的住房,适用税率暂定为0.6%。
而重庆房产税试点则把更多关注放在了高端市场。其主要征收对象为个人拥有的独栋别墅(不论存量房还是增量房)、房价达到当地均价两倍以上的个人新购高档住房,以及在重庆市无户籍、无企业、无工作的个人新购二套及二套以上住房,税率则在0.5%-1.2%之间。
从试点执行情况看,两地房产税大多按户型面积征收,一方面涉及人群有限,对房价影响不大,另一方面对政府税收亦贡献不大。以2011年为例,当年重庆市对居民住宅征收税款1亿元,而当年重庆市本级财政收入2908.8亿元,房产税占本级财政收入的比重仅为0.03%。而根据《2014年上海预算草案报告》,2014年上海市预计征收房产税27.6亿元,也只占其土地出让收入的1.7%。
从上海和重庆两个试点城市房产税的开展情况以及对全国房地产税制改革推行前提的了解,可以梳理出一些初步的轮廓:第一套房免征的可能性很大;第二套房有可能从轻征收;一二线城市税负可能大于三四线城市;高档房征收可能性很大。
由此可见,房产税不太可能让工薪阶层交不起税,也不会使富裕阶层发生财富大逆转,对房价的影响不明显。因为目前我国影响房价的因素比较多,增加房产税因素,长期来看会让房价的博弈变量更多,但不是决定性因素。
责任编辑/秦海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