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元生实名举报华润宝能,大佬发声要彻查,证监会如何接招?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8 23:00:13


资料:7月4日,万科A复牌,开盘后随即跌停,市值蒸发268亿元。3天前万科在深交所发布公告显示:2016年1~6月份公司累计实现销售面积1409.0万平方米,销售金额1900.8亿元。稳居房企第一名,比位居第二、三位的恒大地产、碧桂园高出一截。


自6月18日万科公布与深圳地铁的重组事项后,短短17天内,万科股权之争的关注度之大、讨论范围之广,非常罕见!经济学家看见博弈,法律界看见规则,实业界看见资本驱逐创始人……小报记者看见红颜祸水。


近日,,将五点质疑抛向华润宝能;巧合的是,黄奇帆、傅成玉、周其仁等政界、学界大佬也在不同场合,。下一步,?岛君精选大佬发声,见大视角。



刘先生——对华润宝能有五大质疑



从万科1988年股改始,刘元生这个名字便与万科形影相随;他目前持有的万科股票超过1%,是万科最大的自然人股东。近日,,矛头直指华润、宝能。以下为刘元生的举报信。


致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香港联交所、深圳证监局:


自华润宝能一致声明反对重组预案,宝能提议罢免全部董事监事后,万科 H 股股价连续下跌,创一年以来新低,因此作为中小股东极为担心万科 A 股复牌的走势,以及万科的长期发展。我们非常欣慰地看到, 6 月 27 日深交所致华润、宝能的关注函,但据传,这两家公司均已回复深交所不存在一致行动人关系,没有违法违规行为。我们认为事情不能到此为止。、宝能披露真相,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我们在此提出以下几个亟待澄清和调查处理的重大问题:


1 、宝能系与华润到底有多少合作项目?双方到底有多少重大利益关联?双方在哪些事项上达成了一致行动的交易?


从公开信息看,宝能和华润过去和现在均有很多项目存在重大利益关联。正在建设的华润置地前海项目由华润置地于2013年公开竞标以 109 亿获取土地,之后分宗三块土地,并由华润吴向东引入宝能合作开发。具体为,2015年7月,华润置地将其中二块土地权益(合计15万平米建筑面积)全部转让予宝能系,另一块商住用地(合计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则由宝能系与华润共同开发。宝能系合计出资59亿,占有了华润置地前海项目约60%权益。股权出让后 3 个月,华润信托提供 36 亿资金用于宝能地产的增资和房地产项目开发。如此优质的项目,央企华润居然出让一半股权给民企宝能,甚至让宝能系人员担任华润置地前海有限公司的董事长和法定代表。更据香港资本市场的消息称,连这 59 亿都不是姚老板自掏腰包,均由华润提供融资。请问以上情况否属实?


2014年底开始,深圳的房地产价格不断攀升,同一地段卓越前海项目卖出10万每平米高价的情况下,华润仅是在该块土地取得成本基础上略微溢价后,就将60%多的土地权益转让予宝能系,华润的这等种法是否涉及国有资产流失,以及向民企输送利益?2015年7月24日宝能系增持万科股份至5%以上,2015年7月28日华润置地将华润置地前海项目合资公司50%的权益转让予宝能系(合计35万平方米建筑面积)。2015年9月30日,华润置地前海项目合资公司的董事长变更为宝能系张保文,2015年10月起,宝能系开始第二波疯狂增持万科的举动。以上时点高度重合。特别要提醒注意的是,在宝能系正疯狂增持股票,向华润作为第一大股东做出重大挑战的情况下,华润与宝能系就华润置地前海这一重大项目进行如此紧密的合作,请华润和宝能解释动机?华润和宝能有没有秘密协商,一致行动?


另外,请宝能系和华润说明,华润今年 4-5 月增持东阿阿胶 4.66% ,但华润增持之前,前海人寿也从一季度开始买入东阿阿胶 2.44% 。为何前海人寿如此巧合在央企增持前出手,双方是否存在内幕交易和一致行动?双方究竟是哪一年就开始合作的?除了以上合作事项外,是否存在其他合作项目?具体的合作条件、合作形式、合作金额和总规模?


在3月17日的股东大会上,华润对引入深圳地铁、推进重组、继续停牌投赞成票,举牌企图控股万科的宝能的态度竟然也来个180度的大转弯,与华润协调一致投赞成票,在6 月 23 日深夜,宝能、华润双方先后发表相差约 10 分钟书面声明,一致反对 6 月 17 日董事会通过的重组预案,时间间隔如此之短、内容连内部控制人的指控用词都高度一致,双方是否事先协调过立场? 6 月 27 日万科年度股东大会上,华润与宝能协调一致,共同投票反对万科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其中华润甚至为此做出前后矛盾的投票,双方还都声明将在未来的股东大会对重组预案联手投反对票。宝能要罢免万科全部董事,华润方面长时间不吭一声,是否是双方已有默契和协调?现在被迫发声表示意见与宝能并不完全一致是否因华生教授指出双方涉嫌一致行动人关系不敢再明言支持?双方还有哪些协调一致的行动或计划?


2、宝能与华润是何时在万科第一大股东地位问题上开始谈判交易?先后达成过哪些默契与协议?


根据万科独立董事华生教授的文章,宝能举牌万科后,万科多次向华润请求增持,华润均推诿或否决,待宝能坐稳第一大股东宝座之后,华润开始劝万科管理层接受现实。


华润是什么时候决定放弃第一大股东地位的?华润要求万科接受宝能作为大股东的初衷是什么?另请宝能和华润分别说明,在宝能举牌前,双方有没有就此进行过接触和共同策划?双方有那么多项目合作,在宝能举牌之前和举牌之后双方能没有接触和谈判乃至交易吗?宝能现在对华润亦步亦趋,当初没有华润默许或承诺敢举牌抢夺控股权吗?请和宝能合作密切的华润置地吴向东说明,其是否就宝能举牌万科计划和姚振华接触并共同策划过?是否计划被宝能推举为万科董事长?


再据华生教授文章披露,在6月17日董事会上,华润代表发言表示“华润已经与宝能接触,宝能不反对华润成为第一大股东”。请问,宝能又是什么时候以何种形式和华润达成默契或协议,同意把第一大股东地位让回给华润的?华润的董事、监事事先同意了万科年度董事会、监事会报告,却在 6 月 28 日万科年度股东大会上与宝能一道否决了相关议案,事先是否协商过?据传,在6月18日董事会召开之前,宝能和华润已签署了正式秘密协议。请华润和宝能分别说明,是否签署了秘密协议,是否未来有股权转让计划?


3、双方对深铁重组联手出尔反尔,背后有何阴谋?


华润和宝能在3月17日的股东大会上,共同赞成推进与深圳地铁的重大重组事宜,主张股票继续停牌。而当又停牌3个多月后,又双双反对深圳地铁重组预案。这被华生教授批评为出尔反尔后,又辩解说他们当初同意的是与深圳地铁合作这个方向,现在反对的是对深圳地铁发行股份的预案,因为这会摊薄伤害现有股东利益。这我们就不明白了,如果不给深圳地铁发新股,按华润的方案只是花钱买土地,这根本不是什么重大重组,也根本不必停牌,自己花钱买了就是了。华润涉事人和宝能都是资本市场上的老手,连这点常识也没有吗?如果你们一开始就反对向深圳地铁发新股,那赞成停牌推进重组、让股票无故多停牌3个多月不是坑人吗?到底是什么使你们从开始一起赞成到后来联手反对?这背后有什么阴谋和交易?这与你们之间关于万科第一大股东位置的交易是否有关?


4、隐瞒双方达成第一大股东易主的秘密协议,是否已明白无误涉嫌内幕信息、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


华润方面在6月18日董事会上公开承认宝能已同意华润当第一大股东,外面传言华润方面敢说这个话因是双方已有书面协议或承诺函。在这种情况下,华润方面如果在6月18日成功否决重组预案,股票因重组失败必须在周一即6月21日复牌。这样就会完全如华生教授分析的那样,我们这些中小股东一定以为王石的股权保卫战已宣告失败,宝能系可以无阻碍的增持上位全面控盘,故而肯定持股待涨。市场上也会有一大批投资者冲进来以待宝能进一步增持举牌获利。这时去年追随宝能系杀入万科的各路资金的内幕知情者,必然高位出货。等到真相大白,宝能让华润重做第一大股东的消息传出,市场势必狂跌,从而坑死我们这些等着宝能增持而持股不卖的老股东和高位新杀进来的市场投资者。按华润方面在董事会上的提议,在股价落定后,再对华润定向增发。


更新的市场传闻是,这些内幕操刀者更阴险的计划是,若此时市场跌得太狠,华润的股票没问题,但宝能手上股票已被锁定还有半年期,为防止自己的股票爆仓,宝能已筹集大量资金,准备在底部建仓(有消息说,3月份时由于深圳地铁的消息出来得太突然,宝能没资金准备怕爆仓,故与华润方面的内部人商定要先支持重组,再停牌几个月。这恐怕是他们当初在股东大会上支持重组停牌的真正原因)。宝能建好仓然后举牌,推涨股价,给市场以宝能可能还想控股万科的幻想。这样在二级市场上反复赚足了之后,待今年年底宝能所持股票解除锁定,宝能再按秘密协议将自己的股票转一部分给华润,恢复华润的第一大股东地位。因此,华润的涉事内部人与宝能秘而不宣的达成转让股权协议或承诺,已构成内幕交易。其目的是利用内幕信息操纵市场,谋取非法巨额暴利。华润主刀此事的当事人与宝能已明显涉嫌内幕信息、内幕交易和意图操纵市场罪。这即便从已经公开的信息看,也已经铁证如山,,严肃查处这批证券市场上的害群之马和国企内部的蛀虫,也挽回华润这家有着光荣历史的央企的市场信誉,以避免给党和国家造成进一步更大的负面影响。


5、多个迹象表明宝能用于收购的资金来自不合规的银行资金,用于收购的主体故意规避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请问宝能是不是利用违法资金和不合规主体收购并控制上市公司?

 

据报道,宝能系用 26 倍杠杆,引入浙商银行等资金购买万科股票。请宝能系说明是否在用银行理财资金购买股票?是否符合银监会的规定?是否符合证监会关于场外融资、去杠杆的政策规定?这些银行资管计划的投资人,是否知道自己的资金正在暴露于巨大的风险之下?


前海人寿最终股东是宝能系和四位自然人。四位自然人的股权都是从宝能系购买。请前海人寿说明该四名自然人与宝能有没有关联和一致行动关系??四个自然人出额 40 亿元,资金来源是否合法?是不是代持?


我们看到基金业协会法律部主任公开质疑了万能险投资的股票投票权问题,。但是,:用保险资金投入不同股票以实现保值增值是合法的,但利用巨额保险资金为其实际控制人的公司去抬轿子、担风险,图谋控股与自己有利益冲突的实体公司,这也合法合规吗?

 

鉴于万科A股复牌在即,,立即行动,保证市场的公开透明公正。


刘元生等股东




2
黄奇帆——政府在管理上要执行到位



据中国经营报消息,6月30上午,重庆市市长黄奇帆,提及了备受瞩目的“万宝之争”。其发言如下。


大家很瞩目的万科、华润的事,这个事以我看真不复杂。保险公司如果是自己的资金拿200-300亿倒没什么,但是如果拿的是老百姓的基金,就要注意了,老百姓的基金跟你签1-2年期的合约,但你做人家大股东是要做百年的,不做百年至少十年吧,你是法人股东,不是战略投资者,如果是战略投资用基金投可不可以?你分红嘛,为了取得股息。但你作法人投资者必须有自己的资金,除非你让出了100亿-200亿的万能险的老百姓跟你签约委托你,我们不只做两年三年,我们准备长期跟你做投资股权,这就变成众筹的股权委托。但要做成这个事情绝对难。


从这个角度看,首先查资金规不规范;第二要查管理团队跟董事会之间的约定、信托、责任合理不合理。第三,股东之间事前可以酝酿,任何股东之间的协议都要公告,不能密谋的,这也是现代企业制度上市公司的原则,如果不是上市公司不相干,如果上市公司就要这样。其实解决这个事,政府只要从法律的角度,公司法的角度,市场规则的角度就可以把这些事解决。但是如果不从这个角度,由企业自己扯的话,这个事好像也是一锅混汤,搞成每天的新闻亮点。因此政府在管理上要对各个专业管理执行到位,同时要对穿透性的,叠加性的,。




3



6月28日,全国政协常委、中石化集团公司原董事长傅成玉在财新网刊文评论万科股权之争,原文如下。


华宝与万科之争最新的发展态势,本身已经超出了大股东与全体股东间利益之间以及大股东与管理层之间的矛盾。从宝能发出罢免万科全体董事及高管层的公开要求那一刻起,华宝与万科之争的长远影响,已上升到社会利益和一个健康资本市场的发展建设层面。。


然而,正像英国公投退欧那样,一切都合法,整个程序都是人们认可的,但脱欧结果是大多世人不愿看到的,从长远看也许也是英国自身不可承受的。公投是人们普遍接受的国家重大问题民主决策的一种方式,却导致自己不愿看到或不可承受之结果。华宝与万科之争已经出现类似迹象。


首先,万科是中国市场少有的治理规范、公开透明的良治公司。万科长期致力于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和社会效益,是中国资本市场稀缺的良治公司之一。大力保护、。


第二,优秀的万科管理团队是贯彻良治、实现优秀业绩、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为股东提供长期可持续回报的核心资源,也是万科品牌价值的核心资源。离开这个核心资源,无论这个公司是否还叫万科,历史上万科的品牌价值和核心资源都将不复存在。这从宝能近期简单粗暴的行为方式可以看出他们根本没有从这个方面考虑,更没有为此做足准备,如此任性其实是对全体股东不负责任,也是对社会不负责任。宝能依法履行大股东权利无可厚非,但若宝能宣布的计划一旦实现,伤害的不仅是万科品牌和万科公司自身价值,还有全体股东特别是小股东利益和中国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最终也会伤害大股东根本利益。


第三,在此期间,无论王石做了多少蠢事,说了多少错话,也不管他的主观愿望是否有自私成份,其客观效果是值得肯定的,他一直在维护万科的品牌价值,核心资源和全体股东利益。遗憾的是他对现有大股东采取了错误的、不合适的方式和方法。


第四,尽管方式不对、态度不好,甚至缺乏职业经理人的职业风范,王石反对宝能进入是为了维护万科的长远发展。为什么这样说呢?我们都承认资本追逐利润既是资本天性也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实属正常亦无可厚非。应该说宝能对市场价值有非常敏锐的发现触觉和捕捉能力,所以不仅及时发现万科价值而且果敢行动很快成为万科大股东。不过,对万科来说,担心宝能介入会毁掉万科的核心价值是有其理由的:


——首先,宝能有保险公司,其资金来源部分是来自保费再加上高杠杆下的债务。也就是说宝能的很大部分资金是倒短资金,且不论短期保险资金投资上市公司是否合规,从其尽快偿还短期债务压力看也必须要通过万科来尽快变现,因此,其很难从万科长远发展思考问题,从而迫使万科偏离长期坚持的公司价值观。


——其次,宝能要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也必须通过万科这个平台来不断套现以体现其投资价值。这会导致:一,万科长期坚持的为全体股东利益服务的价值导向会发生变化;二,万科会成为被不断套现的、短期行为的公司;三,大股东利益与全体股东利益的撕裂;四,中国资本市场将从此失去一个治理规范、公开透明的良治公司。万科品牌的核心价值将不复存在,万科的核心资源即管理团队很可能也不复存在。


如果这些真的发生了,受伤害的不仅是万科全体股东利益,还有社会公众利益,对发展健康的中国资本市场也将是个悲剧。


面对这些问题,,交易方案是否维护了全体股东利益,是否有利于万科公司的长远发展以及是否有利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等。,重新审视宝能万科之争的深层意义。


总之,宝能与万科之争的近期演化,其意义和影响已超出了事件本身,,如何规范董事会、高管层和大股东的行为,已成为全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华宝万科之争已令人担心,其结果和影响可能非常负面,恐怕不是万科全体股东、社会大众和中国资本市场愿意看到的。因此不希望华宝与万科之争中,大股东因依法合规而导致像英国脱欧公投那样带来不可预料的,大家都不想看到的、甚至是不可挽回的后果。




4
周其仁——英雄不问出处,但钱要问来路



7月1日下午,北大国发院周其仁教授在北大朗润园就万科股权之争发表评论,主要观点如下。本节由财新网首发。


1、最看不懂的是华润出牌


如此一家大型公众公司,怎么相关利益各方就闹到如此不可开交、一时几乎大厦将倾的地步?答案是,公司地基不牢靠。不须细说,万科的公司地基就是在不存在控股股东的情况下,由一间超大央企持有相对多的股份,然后全力信任、支持创业企业家带一支优秀的营运团队来打理。迄今为止全部万科创造的辉煌,就发生在这么一块地基之上。

 

这块地基好是好,却不牢靠。要害是那位国有大股东,掌门人并不是永久拥有资产的所有人,而是由国家任命的“公派职业经理人”。王石当年选万科地基时,在华润当家的是宁高宁。王石选得对、也是运气好,宁总自己就是央企体系里一位优秀企业家。英雄惜英雄,干事的人赏识、信任干事的人,才成就了“国有股东鼎力支持创业企业家”的万科佳话。更幸运的是,宁总管华润时间长,其继任者在万科这件事上萧规曹随,“万科模式”从此屹立不倒。问题是,此模式并没有体制保障,再来一个公派掌门人,就不一定照方抓药。情势一旦有变,万科的公司地基就动摇。更要命的是,人们以为习惯已成自然,但实际上并没那回事。

 

本次事件中,最让人看不懂的就是华润出牌。从商业策略看,宁高宁定下的是华润对万科扮演财务投资人的角色,前提是信任管理层,又以超大央企的实力为后盾,防止其他力量觊觎万科的控制地位。华润新掌门人如果要改戏,可以撤资转投更看好的项目,也可大幅增资直达控股,换掉他不再信任的企业管理层。一不撤资、二不大幅增持,看上去还是萧规曹随,可门外陌生人——别说人家是野蛮人好不好——敲门,华润又磨磨蹭蹭不作反应。开始或可说是大意,一家才设立没几年的新锐险企,怎么挑战得了央企巨无霸?到了对方志在必得之心显露无疑,三下五除二就当上了万科第一大股东,华润居然心甘情愿当上个第二大股东。

 

华润新掌门人不愿增持继续支持万科,也没关系。倒是让万科再找找其他战略投资人入局呐。王石郁亮说他俩事先专程上门问过华润,得到首肯,才找来深圳地铁。可是等到人家找来了,华润又坚决不同意。如此不撤、不战、也不准万科再战,那摆明就是乐见宝能心想事成喽。难怪深交所要发关注函,问华润宝能是不是一致行动人。为什么要问?看着就是像呗。可后来两家又回答不是。有意思,温文尔雅的门内熟人!

 

也许有人说,副部级大央企掌门人的决策和行为,哪容你这么个教书的说三道四的?此言差矣。我看过国资法,包括央企在内全部国资的资产性质,“属全民所有”。既然属于全民所有,我又自忖自己还算得上全民一分子,为什么看不懂就不可以问一问?重述一个老观点:凡属于全民所有的国企国资,要向全民公开信息,也要接受全民监督,最好是划到全国社保基金保障全民福利。当下国企的信息披露比上市公司还差的远,不要改改吗?咱不妨从万科案开始,多问他一问,改他一改。

  

2、英雄的钱要问来路


关于宝能,我认为作为一家民企在资本市场上公开举牌,与原央企股东一争高下,并成功当上了万科第一大股东,正表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有了实质进展。我也不相信王石真会不懂“英雄不问出处”的道理,他自己还不是市场化大潮里冒出来的一位英雄,起家卖过饲料,与“卖菜的”不相上下(一笑)。


不过我也认为,不该问英雄出处,但英雄的钱要问来路。尤其用于大型上市公司购股的钱,特别要清清楚楚的交代。为什么?因为自家的钱、自家挣来的钱、还是借来的钱、以及用不同方式借来的钱,内含着不同的行为逻辑。是的,钱这个东西很妙,花起来一样,但不同来路有不同的内涵。


以融资购股为例。粗看起来,出售金融产品——无论保险、银行储蓄、理财、证券等等——挣来的钱,与出售大米、衣物、手机等产品挣得的钱是一样的。但其中有一个差别,不论哪种金融产品,本质都是一种“承诺”。比如我们付钱买理财产品,钱是付出去了,但买来的却仅仅是一组承诺——将来可以有这样那样的收益。问题是,走到“将来”要经历时间,期间可能出各种状况,早先的承诺能不能兑现?不一定。说“金融永远有风险”,就是这个“不一定”。


金融产品的“承诺”要是不够诱人,市场上无人光顾,那金融就搞不成,社会上有闲资也得不到利用,有碍经济增长。反过来,金融产品的承诺过于诱人,让人无可拒绝,却可能把买家诱入陷阱,因为那承诺根本兑现不了,正所谓“你图他的高息,他图你的本金”。说来不容易相信,就这么一件权衡利弊之事,人类历史多少年,还是把握不大好,顾了一头就顾不了另外一头,很多老戏码,一代一代来回演。

 

要趋利避害,金融市场的行为不得不受更多制约。简单讲,金融活动的三方监督,一个也不能少。第一方监督是行为主体的自我监督,要有道德自律,不能有过度承诺、张网陷人的主观意图。这条难观察,所以要有信用记录,供各方核查。第二方监督是买家监督,买家行使自己权利时,要不要多点警觉?要不要问一问那些好到不容拒绝的“承诺”,到底怎么才能兑现的?当然更重要的是第三方监督,特别是权威的第三方,即以合法强制力为后盾,在法律法规范围内该过问就过问,该警示就警示,该出手就出手。以为市场经济靠自律和买家他律就能维系,怕是一个真实世界里没有的乌托邦。


宝能大手购股的钱究竟什么来路?这个事情当然要问一问,是多年创业挣来的钱,那没多少风险,买多少算多少。只是从目前看到的情况,宝能购股——还不只是对万科一家上市公司——的资金,大头来自融资,即通过金融产品的承诺,筹得购股资本,然后当上万科第一大股东。要讲清楚,在现行法规框架下,融资购股不是不可以,但内含的风险,应该向市场和一切可能相关的公众投资人,披露清楚,究竟那几类金融承诺,背负着多少要兑付的义务,让相关各方都可以来判断,已经进入万科公司资本结构里的这类股本,未来要有怎样的收益才足以兑现那些现在还未兑现、将来一定要兑现的义务?


这件事情含糊不得,因为无论对宝能自己,还是所有相关方,包括几个金融市场的稳定,都至关紧要。我还是这个观点,这件事靠第一方自律、第二方他律还不够,。别的不提,单是充分披露信息、判别是否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大家谁做得到?那些让人眼花缭乱的金融产品和融资协定,,,谁又搞得清?指望第一方自律,会不会有心无力呢?我们都看到宝能刚当上持股不到25%的第一大股东,就动议撤换万科公司全部董事监事,这是不是有点喝高啦?请第三方出场,首先对宝能的安全有好处,当然保障其他各方、整体市场的安全,。


所以我的观点,英雄可以不问出处,但钱一定要问来路。融资而得的大额购股资金,起码要把信息披露清楚。至于是否与现行法规相悖,;相关各方有异议,。这不是宝能之责,也不是他能承担的义务。现在的情况,,倘若不幸再闹一场金融灾,年年来一场,谁负得了这天大的责任?这次深交所的表现很值得学习,公开关注一下,信息就出来了,至少部分回答了市场公众关切,别闷在那里听流言四起。


3、不要重蹈科龙覆辙


概括起来说,万科案例闹到今天这个地步,是这家多年成功公司的地基不够牢靠,而相关各方在新形势的互动中又各有所缺失。现在的问题,是拆开来都不见得完备和完善的各相关方,还能不能在公司契约的框架上,重新协商出一个避免多输、力争多赢的结果?


过去一些年,我曾研究过科龙、健力宝、红塔山等公司的案例。说来不免令人唏嘘,这几家转型中诞生的公司,在市场上都取得过耀眼的成功。客户、消费者、市场没有淘汰他们,但问题都出在公司的股权和治理结构,常常是大股东与创业企业家冲突,最后这些企业家个人命运悲惨,而公司辉煌也烟消云散。

 

这让我聚焦到一个概念,究竟什么才叫资本?我的看法是,资本是所有带来未来收入的资源,这些未来收入贴现到当下,就是资本。讲白了,不是只有钱才叫资本,钱要与人的能力结合,才可能创造未来的收入。搞企业,投资人的钱就要与企业家能力基于公司契约结合起来,才是资本。试一试就晓得了:把钱堆在那里,就算堆到天荒地老也不会增值。要是不派人看护,一不小心这堆钱铁定变少。

 

我们现在钱不少,游资更多,“财科技”大行其道,但好公司并不多。要害的要害,是错以为钱——不论哪里搞来的钱——就是资本,就是“王”。不懂得尊重人力资本,不懂得尊重认认真真搞技术、做产品、搞管理的人力资本,不懂得财务资本非得要和人力资本结合,才能真正创造财富。反过来,人力资本也要尊重财务资本,企业家是事业家,雄心万丈要成就任何一项事业,资源总是不够,财务资本更是万万不可或缺。所以,谁也离不开谁,谁也任性不得,唯有在契约框架里寻找结合之道。


科龙案例之后,我写过一篇《可惜了,科龙》。这次真不希望再写一篇《可惜了,万科》。这两天看到万科案有转机:王石在股东大会上道歉;、对万科公司好就支持),也与宝能双双申明不是一致行动人;宝能也说他未提名新董事监事名单,系对公司管理层还抱有希望。那就好,打够了坐下谈,好好找一个合作解。

(来  源 / 正和岛(ID:zhenghedao))


材料来源




《【独家】万科最大自然人股东刘元生实名举报信五点质疑抛向华润宝能》,地产壹线

《黄奇帆:我不是帮王石做参谋万科的事情并不复杂》,中国经营报,凤凰新闻

《傅成玉:万科之争不可承受的后果》,财新网

《周其仁:真不希望写一篇“可惜了,万科”》,北大国发院BiM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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