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直击〗怎么回事?一不小心损失580万……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案情

简介


家住重庆主城的男子黄某欠下了数百万元的债务,为了还债,黄某挖空心思去寻找工程项目信息,以期能从中捞到一大笔钱。 很快,黄某从互联网上发现了一公路改造工程招投标的信息。于是,黄某急忙注册了公司,虚构自己要承揽工程的事实,骗取了云阳县老板张某580万元巨款。




网上工程招标吸引欠债男子



重庆主城的男子黄某做生意多年,但由于其运气不佳,不仅没有赚到钱,而且还欠下数百万元债务。为此,黄某时常被债务逼得东躲西藏,挖空心思去弄钱还债。


2014年12月10日,黄某在互联网上看到了这样一条消息:大足区大国路公路改造工程,通过互联网发布招标公告。按招标公告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取得重庆市公路管理机构及主管部门核发的普通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二类资质;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业绩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能力。黄某得知此信息后,认为这是一次弄钱的好机会,便一步步精心设计陷阱,并四处找人诱导有钱的老板往里钻。


注册公司虚构揽工程



黄某本身欠下巨额债务,按工程招标条件要求,他心里很清楚自己不具备投标的资质,更没有能力预先缴纳580万元投标保证金(其中包括投标保证金80万元,诚信保证金500万元,以下统称投标保证金)。


但黄某不愿意放弃以此为名弄钱的机会,向外界及朋友圈宣称自己决定参与投标,并通过其朋友吕某为其联系投标保证金事宜。


随后,黄某以王某的名义为法定代表人,用虚假的公司地址注册成立了重庆路辉公路养护有限公司。该公司无许可经营范围,其一般经营范围包括:从事建筑相关业务(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执业);销售、租赁建筑设备;销售交通安全设施、标识、标牌、建筑材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道路养护技术咨询等。


云阳一老板落入投标陷阱



2014年12月底,黄某就投标保证金事宜通过吕某联系到中间人周某、谭某,然后以王某之名投标大国路公路改造工程为由,请求周某、谭某联系愿意代打保证金的人员。


经过一段时间运作,谭某联系到了云阳县老板张某。几个人在多次联系之后,张某表示愿意出资,但应支付这笔投标保证金的利息。2015年1月初,黄某以王某的名义,向中间联系人周某、谭某先期支付二个月的投标保证金利息共计46万余元。第二天,谭某向张阳先支付一个月的利息20余万元。随后,张某分四次将580万元投标保证金转账到黄某指定的路辉公司对公账户。


钱到黄某控制的公司账户后,黄某迅速以转账、取现的方式,从银行取出现金550万元,其中380万元黄某拿去偿还了债务。至大国路公路改造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截止时,黄某未以任何公司的名义参与该工程的投标。



男子犯诈骗罪获刑12年



张某自从拿出这笔巨额投标保证金后,时刻都在关注该工程的招标情况。但当他发现黄某并没有参与工程招投标,也没有及时还钱的情况下,觉得自己已受骗,便向公安机关报案求助。


案发后,云阳县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将涉嫌诈骗的黄某抓获,并为张某追回了300余万元损失。最终黄某因犯诈骗罪,,并处没收财产30万元;责令黄某退赔被害人张某经济损失190余万元。

  普法


工程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和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或许诺他人确保承包项目等手段;用合同约定的方式向他人收取保证金、诚意金,或以借款方式骗取他人钱财,而实际并无项目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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