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港船舶公司顺利通过重庆市经信委船舶生产能力评价现场评审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2016年5月12日-13日,重庆市经信委专家组依据《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基本要求及评价方法》(CB/T3000-2007),对重庆川东船舶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控股子公司东港船舶的“一级Ⅱ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能力”进行了现场评价。

船舶生产能力评价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评价专家组首先对东港船舶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申报材料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了审查,在确认形式评价合格后的基础上进行了本次现场评价。

评价专家组通过到生产现场实地察看的方式核对申报材料和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现场查阅了质量管理文件、企业管理制度、质量记录、设备档案、仓库台帐、工程技术人员聘用合同等大量原始记录,询问企业技术质量负责人有关制造工艺、质量管理等方面的问题。经评价专家组最终评价,东港船舶公司具备“一级Ⅱ类钢质一般船舶生产企业能力”。

同时,评价专家组建议公司要注意适用的法律、法规、公约及相关标准的有效性,增加生产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及作业操作规程,尽快办理完善计量管理制度台帐等工作,及时整改完善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公司生产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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