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蚊子该咋办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19-04-19 22:39:20

西兰

注:本文写于今年夏天,当时写多的给压住了,现在没啥写的翻出来用用。

只是小编在发癔症,不针对任何具体事件,请勿对号入座。


上周,各位看到江苏喆喆在重庆的遭遇了吧。


那的蚊子估计跟犯嫌疑人是一伙的

给他这顿咬啊,

差点就把他咬叫唤了,

差点就暴露了潜伏地点,

差点就没抓到骗老太太钱的坏蛋。


这是逃犯其中之一


话说回来了,

如果打蚊子,会不会被说我们使用暴力?

要是打死了,会不会被说蚊子罪不至死呢?

会不会被说执法不规范呢?


遇到蚊子咋办?

点蚊香、带防蚊手表、各种熏制武器,好使吗?

貌似有点像各种法律的制定和宣读啊。


结果不是很理想,依然有蚊子怀着侥幸心理,突破重重封锁,变着法的飞到你跟前,嗡嗡乱飞,找机会就咬。


咋整?

在室外,那就跑吧。

在家里呢,不睡觉来回跑吗?


咬咱自己,

那就认了,

挺着,大不了抹药。

咬爹、妈、老婆、孩咋整,

在旁边站着吗?

会不会被某位教授说咱们没人性,

不知道保护别人啊?


要不给蚊子跪一下,

看他能不能不咬你和你的爹妈老婆孩子。


好像不咋好使啊?

打蚊子吧。


等会。

该不该打呢?

该怎么打呢?

随便找个抱孙子的老奶奶问一下,肯定会说该打,用苍蝇拍,用手打呗,用鞋底子也行。


谁要是敢跟老奶奶说她不文明执法,

不是被她吐一脸唾沫星子,

就得被她怀里的大孙子来一脸童子尿。

见蚊子不打,把我大孙子咬哭了,你管啊,真要传染上啥病,你给治啊??


可是执法人员咋办?好纠结啊!!!

据说有科学家说,不是所有的蚊子都咬人,那么咱们怎么甄别哪些是咬人的,哪些是不咬人的呢?

谁帮忙看看这一片是不是蚊子,是不是咬人的蚊子?


是不是像喆喆这样,以身试蚊,被咬了之后,就能确定这个蚊子是咬人的

那么接下来怎么办呢?


跟它敬礼,出示不存在的执法证,然后把它弄哪去关起来吗?

估计蚊子是不愿意的。


那么我们能怎么办,抓住它吗?

用啥抓?

用纱网吗?

不行。

人家只是咬你一口,

你给人家抓坏了翅膀、弄断了腿,

,滥用暴力。


那咋整?

用杀虫剂?

万一熏死了咋整?

人家罪不至死啊!!!

咬你一口能怎么地,你又没死,你给人家喷死不好吧?

未经法庭审判,任何蚊子都不能说它有罪,就算你是某大学的教授也不行。


什么?

你说蚊子会传染疾病,

比如它咬了个有某种病的人,他就吸了某种病的血,再咬你,就会把某种病的细菌传染给你?


你有证据证明吗?

你能证明是被蚊子传染的某种病吗?

你能证明蚊子是故意传播某种病吗?

你能证明你打的这只蚊子把某种病传染给别人了吗?


没有证据,那你就不能打,人家只是让你痒痒,就算给你传染了,那人家也是无意的,罪不至死啊!!!

就算人家是有意的,那人家也是被生活所迫啊,毕竟它不吸你的血,就得吸别人的血,不吸血就得死啊?

你只是痒痒或者生病,毕竟不一定会死吧?


再说了,你是法律规定的打蚊子的吗?

你佩戴法律、法规和内部规定要求的证件了吗?

携带执法记录仪了吗?

全程录像了吗?


那么,你是行使的正当防卫权还是执法权?


正当防卫?

那好,

你只能在蚊子正在吸你血的时候进行制止,并且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啥叫正在吸你血的时候?

就是它飞过来、落身上都不算,必须是它吸你血的那一刹那。

什么,你说那只有零点几毫秒,你把握不好。

那不好意思,那是你的事。

反正你在它咬你之前打它

你就属于假想防卫,要吃官司的。

在它咬完之后再打它,

你就属于报复性伤害,连防卫过当都算不上,就是故意伤害。


啥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

就是不能给人家蚊子碰的腿断翅膀折,

你完全可以扇扇风,把它轰走啊。


你说你行使的是执法权。


那好,请着装整齐,带好证件和执法记录仪,向蚊子敬礼,请它跟你乖乖的走一趟。

蚊子不去咋整?

那是你的事,你只能高举执法记录仪好好摄录,多角度,全方位,全程录像,要是有没拍到的,你死定了。

蚊子继续咬你咋办?

爱咋办咋办,

反正你要是碰了它,

要是给弄得吸得那点血呛到肺里,

你就自求多福吧。


蚊子飞走了咋办?

跟着去,别追太急了,

保持执法记录仪一直恒定锁住它,

别跑太快,把人累着不行,

别跑太慢,跟丢了也不行,

还得帮他看点前后左右的行人、车辆、宠物啥的,

它撞了人家,或者人家撞了它,

责任都是你的。

适当让人家慢点飞,别累坏了,出了事还是你的。


那么,请您教教我们,我们遇到蚊子该咋办??



顺便说一句,小编就是个小警察,既不是辩论高手,也不是专业写手,学历低,文化浅,只是想到哪说到哪,那些想评论我水平低的,您还是省省吧,天挺热的,您懂的


当然,有愿意教教我咋写东西的,小编非常欢迎。


欢迎转载、转发,无需授权,请标注出处警务协作。

欢迎各位留言支招,告诉我们该咋办??




注:本文写于今年夏天,后来写的东西多,给忘了,现在没啥写的给翻出来了,请勿对号入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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