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两会】如何保护绿水青山?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渝中两江汇流



一江碧水,两岸青山,在三峡库区,到处是一派绿意葱葱、生机盎然的景象。


2012年以来,,起诉环保领域刑事案件283 件434人,为三峡库区“天蓝、地绿、水净”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该院引领辖区检察机关多措并举,,严厉打击破坏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奉节夔门


全面延伸触角,让犯罪分子无处藏身

  

“全面延伸触角是将环保检察融入保护生态环境的大局之中,协调各方力量搜索和发现犯罪事实,让犯罪分子无处藏身”,二分院检察长杨洪梅说。

  

以林业方面的环保检察工作为例,林业建设是生态发展的重点,投入资金多、项目多,是环保领域刑事案件的多发区。近4年来,二分院辖区检察机关在该领域查办刑事犯罪161件217人,涉案行为主要是盗伐滥伐林木、非法收购运输滥伐的林木。

  

为严厉打击涉林犯罪,二分院指挥辖区检察机关以派驻基层检察室为一线平台,建立以镇、村干部为主体的信息网络体系,在重点林区聘请检务联络员,负责收集和报送破坏生态文明建设的犯罪线索。

  

在涉林犯罪中,盗伐滥伐林木发现和定性相对简单,而非法收购、运输滥伐林木行为的发现和定性相对复杂。

  

2014年10月至12月,家住忠县石宝镇的袁某在万州区武陵镇收购松材160余件,从万州区武陵镇松材线虫除治现场林内擅自转出等待销毁的松材40余件,堆放在自家附近。随后,袁某在未依法办理植物检疫、调运手续及采取专门防护隔离措施的情况下,雇车将以上200余件松材从忠县石宝镇运至万州区武陵镇销售,但未能售出。袁某又雇车将该批松材运至万州区龙沙镇,在龙沙镇被查获。经过检测,该批木材为松材线虫病疫木,携带有大量松材线虫活体及传媒媒介松墨天牛幼虫活体,具有引起重大疫情传播的巨大危险。2015年8月,袁某因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云阳龙缸

  

全面统一办案,破解跨区域环境保护难题

  

全面统一办案,是为更好地服务于生态文明建设,更加有效地打击环境保护类犯罪,积极探索跨区域环境保护工作办法,。

  

为更加有效地打击环境保护类犯罪,2012年1月,、、、市环保局共同出台的《关于试点集中办理环境保护案件的意见》,。自试行全面统一办案机制以来,,做到了审查环保案件的统一、专业和高效。

  

:“以前渝东北地区各个区县不同区域执法标准存在差异,在重庆二分院辖区实行统一办案、统一标准、统一指导以后,根据涉案事实,充分考虑修复生态的补救措施作出处理决定,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生态效果。”



长江三峡游船


全面精准打击,确保办案不枉不纵

  

全面精准打击,就是精细化办理每个环境保护案件,准确认定涉案事实,合法合理处理每起案件,做到不枉不纵,让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都感受公平正义。

  

近年来,二分院辖区检察机关通过组织精干力量实行精准打击,,。

  

2014年12月,湖北省利川市人邓某欲购买红豆杉木材,便让同乡谭某帮其介绍,谭某遂电话联系重庆市梁平县人黄某购买红豆杉事宜。黄某在梁平县龙胜乡找到了5株红豆杉,私自砍伐5株红豆杉后,以8600元的价格卖给邓某。事后邓某支付给谭某介绍费1000元。案发后,检察机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对黄某以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对邓某、谭某以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提起公诉。2015年11月,、判处刑罚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也大致相当,,、缓刑二年,、缓刑一年。



巫山清漂

  

,健全形成环保合力

  

,、林业、渔政等环境保护部门的联系沟通,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合力保护三峡库区生态环境。2015年,,督促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案件线索15件32人,。

  

三峡库区有丰富的水产品资源。一些不法分子盯上了三峡库区的水产品。据统计,2012年至2015年,二分院辖区检察机关针对起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逐年上升,相关行政部门在管理和制度上存在问题,发出有关环境保护的检察建议19份。、捕鱼方式以“毒鱼”“电鱼”较为突出等情况,,促成重庆市渔政处于2015年1月出台《重庆市渔业资源及其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协调联动工作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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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净化水资源,为生态涵养提供保障

  

二分院在办案过程中,不仅注重刑事打击和震慑,还探索开展支持环境公益诉讼,全面助力净化水资源,积极保障三峡库区水资源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和多个城市的优质饮用水来源的重要作用。

  

2014年8月,媒体报道了这样一则新闻:湖北省建始某矿业公司将产生的废水、尾矿未经处理就擅自排入千丈岩水库,导致水质出现异常。而该水库是周边群众生活、生产用水的保障。

  

二分院高度关注这起事件的动态,,及时与重庆绿色志愿者联合会联系沟通,积极支持这起三峡库区首例跨行政区域环境公益诉讼案。今年1月,,判令被告立即停止对千丈岩水库饮用水源的侵害,在国家级媒体上赔礼道歉,并限期进行生态修复。


2012年以来,,先后出台了《生态涵养区环保刑事案件工作办法(试行)》《环保检察工作办法(试行)》,探索建立了跨区域多部门司法协作机制,实现跨区域环保刑事案件侦诉联动,有效惩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措施,延伸检察职能服务生态环境保护,为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2015年,、服务渝东北生态涵养发展区建设的环保检察工作机制,经最高法、最高检、环境保护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中国法学会等单位的9位专家学者组成定评委员会评审,荣获国家环保部、中国法学会“生态环境法治保障制度创新最佳事例”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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