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征作品被确认征用后,綦江区旅游局有权使用获奖作品用作綦江旅游宣传,而无须另征得投稿人同意,且不另付稿酬。对未入选的作品,綦江区旅游局承诺将不会私自使用。
2.作品涉及的肖像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责任均由应征者本人承担,主办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3.应征作品形式风格不限,选送作品幅数不限。
4.本次征集不收纸质作品,应征作品一律以jpg电子格式投稿;投稿人自留底稿,不退稿。
5.主办方根据本征集启事的有关规定,向被确认征用作品的投稿人支付稿酬;获奖产生的税费由应征者自负。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重庆市綦江区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