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乘摩托去买药,中途司机没了
刘氏(化名)姐妹从农村来广东省珠海市一工厂打工,当天妹妹感冒了;姐姐下班后立即带上妹妹搭乘摩托车去东风街买药……
事发当天下午接近6点,马某驾车从珠海市南琴路出来往洪兴路行驶;在洪兴一路路口,马某轻踩刹车减速,打左转弯灯,瞄了瞄路口,开始左转……
两起交通行为显得那么普通。
没想到,才刚摆正了方向盘,马某就被“嘭”的一声巨响吓到了!看看左右后视镜,竟然发现一辆摩托车出现在车的右后方,是直接撞上了车右侧尾部。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死亡,摩托车两乘客受伤。
最终,摩托车驾驶员因未按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上路行驶且超员,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马某在路口转弯时因为疏忽大意未能及时发现危险情况,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因此,马某承担了64万元的赔偿。
据调查,马某之所以要负主要责任是因为他采取了不正确的转弯方式。马某的转弯方式为什么不正确?驾车时,如何转弯才是安全、规范的?
先来看下面的法律条文。
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