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副市长,丁义珍算是个能吏,市委书记李达康是一个作风强硬的领导,为了政绩可以连家都不顾,所以丁义珍能在其下属当差,且能让光明峰项目获得大量企业投资,想必事情还是干得不错的。
但与企业家觥筹交错的背后,是丁义珍利己主义的工作方式。事情可以做,但是一定不能白做,丁义珍为企业家办事也还算尽心竭力。他能够去向赵德汉行贿,正说明他收的钱也不全是踹自己兜里,还是要花费成本去做事的么。丁义珍如果不是副市长,而是生意人,那么他的行为则无可厚非,只是拿了国家的公权,谋自己的私利,已然违了国法。
虽然创业不能鼓励惟利是图,但一定要有利才能够做,丁义珍虽然是反派,但是坏得直接,坏得明白,尤其是他逃亡美国后被逼当清洁工时的抱怨:“你们答应我出逃后会让我过好日子的。”,难道不正说明他的内心里依然遵循商业的契约精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