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是谁动了我的11亿……游戏币!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电脑黑客,总让人感觉神秘。

    今天要说的就是个黑客!

       重庆人周某因吸毒被处罚,后因贩毒被判刑,有较高文化程度的他便想到在网上偷他人游戏币转卖来筹集毒资。很快,他找到了“合伙人”,说干就干,黑客入侵开始上演,瞬间,11个亿游戏币被盗走……

         2014年10月间,周某在网上发现,漳州一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发的一款网络游戏平台后台管理有漏洞,便感觉有利可图,便与同是重庆人的谭某、陈某进行预谋盗取游戏平台里的游戏币。

        首先,由周某非法进入该游戏后台、获取后台日志文件内的玩家用户名和密码并登录,再与谭某、陈某注册的游戏账号玩该游戏平台内的游戏,故意将被盗号玩家账户内的游戏币输给谭某、陈某。赢取游戏币之后,谭某、陈某便将所盗赢的游戏币销赃给他人。其中盗取赵某该款游戏游戏币168000000个,后转卖给吴某得赃8000元;盗取解某游戏币150000000个,得赃4000元;盗取朱某游戏币190000000个,得赃8260元。

        2014年10月,信息技术公司向警方报案称,其公司运营的游戏平台被黑客入侵,被盗走游戏币11亿个。2015年1月至3月,周某三人相继被抓获归案。

        ,被告人周某、谭某、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非法侵入他人计算机系统的方式,非法获取他人网络游戏虚拟货币,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周某、谭某、陈某均起主要作用,均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昨日,海都记者获悉,,主犯周某构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一审获刑一年半,并处罚金20000元;同案犯谭某,一审获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半,处罚金20000元;陈某一审获刑一年,缓刑一年三个月,处罚金12000元。(海峡都市报记者 曾炳光 通讯员 真坚 满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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