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2015-2016学年的研究生干部考核工作

发表于 讨论求助 2023-05-10 14:56:27

为切实加强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研究生院2015-2016年研究生干部考核工作,现将本次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体校研究生会、校研究生自律委员会、校研究生三助协会、各研究生分会干部(含干事),各班级研究生干部。  

二、考核机构  

校研究生会、研究生自律委员会、三助协会及各研究生分会等校院级层面组织,由各学生组织机构组织部负责干部考核工作。  

各班级由辅导员牵头成立干部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班干部考核工作。  

三、考核程序  

(一)个人述职  

个人填写并递交《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干部考核登记表》。

(二)考核机构给出考核意见  

各考核机构根据《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干部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工作态度、工作能力、群众基础、岗位职责履行、工作完成的数量、质量以及工作创新等方面的实际情况,给出考核意见。    

各研究生分会考核需要先由主管老师及研究生院分团委依据学年度报批登记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参评资格认定。凡未履行研究生分会职能、未达到研究生院关于要求和规定的研分会,所有干部均不具有参评资格。

(三)公示  

各考核机构对考核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有异议者,在提出书面情况说明的前提下,可由考核机构组织民主投票,最终确定干部考核结果。  

公示无异议,由考核机构(辅导员)将《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干部考核情况汇总表》结果于6月20日前上报研工部备案,个人凭《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干部考核登记表》进行综合素质测评加分。  

四、考核等级及比例  

考核等级:考核分为“优秀”(不超过20%),“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0%-100%)四个等级,各考核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参考比例进行考核。  

五、考核结果  

(一)本次考核结果作为研究生干部奖学金综合素质加分的重要依据,被评为优秀和合格的获得该项干部加分值的满分,基本合格的获得该项干部加分值得0.6倍,不合格的不予加分。  

(二)本次考核的结果作为研究生干部岗位续任、职位晋升、任职加分的重要依据。  

(三)考核为“优秀”的人员,将在评优、培训、选拔等方面优先考虑。考评评定为“不合格”的研究生干部,不能享受干部任职加分,同时,指导教师应该对其进行诫勉谈话,原则上不宜再留任该岗位

详情详见研究生院网  

编辑:易家艳

排版:易家艳

审核:周静怡

出品:重庆工商大学研究生院

投稿邮箱:xuanchuanbu_1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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